陕西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省级储备粮油安全检查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09-05     稿件来源:仓储业务部     浏览量:561      分享到:


省级储备粮油各承储单位,陕储粮集团各所属企业:

  为认真贯彻落实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《陕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》《陕西省省级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》《陕西省省级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》《陕西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》《陕西省省级商业周转储备粮管理办法》等政策法规,持续强化省级储备粮油库存及安全管理,确保省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、质量良好、储存安全和管理规范,陕储粮集团决定9--12月,组织开展秋季省级储备粮油安全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一、检查范围和内容

  (一)检查范围。

  1.省级储备粮油承储单位承储的省级储备粮油;

  2.省级商业周转储备粮油承储企业承储的省级商业周转储备粮油;

  3.陕储粮集团所属企业承储的省级储备粮油和其他性质粮油。

  (二)检查内容。

  1.库存粮油数量。主要检查各单位省级储备粮油库存实物数量、品种和粮权归属情况,不同年份、不同性质、不同品种粮油分货位储存管理情况,库存实物与保管账、统计账、会计账、银行资金台账的账实、账账相符情况等。

  2.库存粮油质量。主要检查省级储备粮油的质量指标、储存品质指标及主要食品安全指标是否合格,各承储企业质量检验人员、检化验设施配置、定期质量检验、出入库质量检验及质量档案管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,新入库粮食是否存在以陈顶新、以次充好、“转圈粮”现象等。

  3.安全管理情况。一是检查仓(罐)防潮、隔热、密闭、性能,是否存在粮油超装情况。二是检查库存粮食是否存在虫粮、霉变粮、发热粮、鼠雀等储粮安全隐患。三是检查储粮化学药剂“五双”管理情况。四是检查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建立及落实,安全生产经费计提及使用,安全生产应急演练,防火、防汛设备器材配置等。

  4.科学保粮情况。主要检查各单位在科学保粮方面是否有新的探索,科学保粮率是否有所提高,粮情测控、机械通风、环流熏蒸等储粮技术的装配及使用,智慧粮库日常系统维护及数据有效传输情况等。

  5.轮换管理情况。主要检查各单位省级储备粮油轮换政策执行情况,计划完成情况,轮换过程规范情况,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库点、品种、数量、质量等级是否与计划一致,轮换粮油是否通过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公开交易,是否存在超空库期,是否存在擅自移库或变更仓号等。

  6.财务管理情况。主要检查各单位财务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,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操作情况,资金管理情况,省级储备粮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情况,新入库粮油是否存在“打白条”行为等。

  7.全面管理情况。主要检查各单位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《陕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》《陕西省省级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》《陕西省省级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》《陕西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》、“一规定两守则”等政策法规培训学习及贯彻执行情况,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,各项储粮技术规范操作情况等。

  8.问题整改落实情况。主要对各单位在2022年库存检查、专项整治、春季储粮安全检查、储备粮管理考评、各类抽查、日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复查,检查企业整改责任落实情况,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等。

  二、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

  (一)检查时点。以925日为检查时点,实际查库日以检查时点三账数据为检查对账依据。

  (二)进度安排。

  1.企业自查。925日前,各单位按照省级储备粮油相关管理制度,对照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,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,分类整理各项资料,确保检查资料真实完整。同时,准备完好的扦样器具、害虫选筛、常规检验仪器等常用工具以备检查时使用。

  2.陕储粮集团普查。1015日后,陕储粮集团按照“有仓必到、有粮必查、查必彻底、有违必究”和“边检查、边整改”的原则,按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检查。普查方式主要采取听汇报、现场实物检查、查阅资料、问题反馈等方法。

  3.总结报告。1220日前,陕储粮集团将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,形成总结报告上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、省财政厅、农发行陕西分行等上级管理部门,并以通报形式印发各承储单位。

  4.问题整改。陕储粮集团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建立问题台账,对较为突出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,跟踪落实整改措施,督促限期整改到位。

  三、有关工作要求

  (一)高度重视,认真开展自查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齐抓共管,精心组织,积极开展自查工作,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,建立问题台账,逐条销号整改,切实夯实自查工作。同时对照历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,查漏补缺,为此次储粮安全检查奠定坚实的基础。

  (二)准确统计,按时上报。自查表填报时点以925日数据为准,各单位务必于930日(以邮戳时间为准)前将自查报告、自查表、库区平面图报陕储粮集团仓储管理部,所有报送资料均须加盖公章,自查表须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。

  (三)明确要求,正确填报。各承储单位自查表只填报省级储备粮油储存情况(见附件一);陕储粮集团所属企业自查表按照省级储备和其他性质分类填报(见附件一、附件二);省级商业周转储备粮油在自查表(附件一)中单独填报。陕储粮集团所属企业需报送所有性质储粮库区平面图;各承储单位只报送存储省级储备粮油所在库区平面图;图中需在对应位置标注仓(罐)号、储存数量、粮油性质等储粮信息。



陕西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

202295